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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7-20 15:02

本港下周二起有條件恢復日本四縣食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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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宣布,下周二(24日)中午12時起,有條件准許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本港,不過,對福島縣的上述產品的進口禁令則仍然有效。

食安中心指出,從該四個縣進口的每批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必須附有由日本農林水產省簽發的輻射證明書,證明輻射水平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

中心發言人表示,自2011年3月起檢測了超過49萬個日本進口食品樣本,輻射水平無一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強調與日本農林水產省會就訊息和情報交流加強溝通,確保運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