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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7-20 09:30

曾蔭權上訴今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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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宣布裁決,並會頒下書面判詞詳細解釋理據。

曾蔭權今早偕妻抵達法庭,一眾家屬在庭外會議室神情凝重;及後民主黨何俊仁、李永達均到庭旁聽,甫看見曾蔭權即與他擁抱。

曾蔭權被控2010年至2012年,在處理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時,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他向雄濤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物業。他去年2月被判罪成,在服刑約2個月後申請就定罪、刑期提出上訴,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至於同案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在首次審訊以及去年9月的重審,陪審團都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控方暫不再申請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