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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00:00

簡訊

梁振英指官員有權保護聲譽

網台D100節目《左右大局》主持人李慧玲,月初收到前特首梁振英就其節目言論發出的律師信。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以回覆網媒《立場新聞》的名義發帖,明言官員有依法保護自己及家人聲譽的權利,「古今中外皆有誹謗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包括傳媒人及立法會議員在內的所有人,在撰文、發聲時若涉及他人聲譽,有依據事實、考究事實的責任。梁振英續稱,李慧玲在上月底在《左右大局》因捏造事實而觸犯民事及刑事誹謗,而其言論並非評論,故要求她更正及道歉,但目前還未到起訴地步。 李慧玲昨回應梁振英的律師信,重申她在節目中是基於事實、公眾利益作公允評論。根據她較早時在D100節目上引述梁振英的律師信,信中指李慧玲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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