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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00:00

與黑社會並列 罪成可囚三年

香港民族黨2016年3月成立以來,曾嘗試申請公司註冊被拒,但不曾申請社團註冊。今次被政府動用《社團條例》建議取締,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根據條例釋義,不論其性質或宗旨,「任何一個人以上的組織已經是一個社團」。但有法律學者認為,如民族黨成員今後改以個人身份發表言論,理論上已不受《社團條例》所規限。 雖無註冊 一人以上即社團 資料顯示,相關社團定義來自1961年殖民地時代的法例修訂。假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21天後決定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該黨將被界定為「非法社團」,與三合會組織並列。《社團條例》列出多項罪行,均同時適用於「非法社團」和三合會社團,而「非法社團」的罰則一般較輕。 條例列出的罪行包括自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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