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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7-17 15:34

湯家驊:擬禁民族黨運作是正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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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建議保安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會給予對方21日時間申述,再作決定。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社團條例》,社團事務主任如有合理懷疑某組織活動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市民自由和權利及國家安全,便須向保安局長報告及要求發出禁止其活動之命令。

湯家驊指民族黨的綱領包括取消《基本法》,推翻「一國兩制」,觸犯香港法例,危害港人在「一國兩制」下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因此保安局局長擬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正常行為,不足為奇。

對於公民黨楊岳橋指《社團條例》只是針對黑社會,湯家驊指如果只是針對黑社會,不會出現和政治團體相關的條文,以及有條文列明要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作依歸,他批評評論者不清楚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