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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7-16 16:44

吳文華倡分等級懲罰違規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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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指前兩任立法會主席均樂於與議員溝通,減少爭議,又建議可分等級懲罰違規議員,但認為參考外國做法時應注意香港議員的獨特性。

吳文華指出,《議事規則》未必涵蓋所有情況,立法會主席須「走盞」應對突發情況,但前兩任主席范徐麗泰和曾鈺成常與議員商量,有助找到其他較大共識的做法,亦很少發生如「一地兩檢」二讀限時辯論的爭議。

她又稱,秘書處應採取更主動角色,為主席預期將發生的事件,並從《議事規則》及法律上分析不同做法,即使主席不愛聽也要講。

她擔心,秘書處內的承傳工作不足,認為除培訓新人外,亦應時刻鞏固秘書客觀、持平的原則,並加強內部人員的交流學習。

立法會議事規則小組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早前曾提議罰違規議員「停賽」,吳文華認同,如有議員經常阻礙議程順暢,應作出行動,但在參考外國議會做法時,須考慮會議間距的不同,而且「停賽」做法往往由動議通過決定,非主席話事。

她建議,可就議員違規的次數和嚴重性分級懲罰,惟機制應先得不同議員同意,亦要避免機制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