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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2018-07-14 00:00
梁天琦另一暴動罪 11月重審料需70日
旺角前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騷亂事件,時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上月因一項暴動及襲警罪成,判囚6年。至於一項指他與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李諾文、林傲軒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控罪,則無法達成有效裁決,需要重審。 案件昨進行閉門預審,定於今年11月8日開審,預計審訊70日,下月24日將再作預審。律政司早前申請,將梁天琦案與「美國隊長」容偉業、袁智駒的暴動案合併審訊,獲法官黃崇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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