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經 | 2018-07-06 15:12
行政長官委任李律仁為金發局主席,接替現任主席史美倫,任期由7月11日至明年1月16日,並委任他在金發局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後,出任董事會主席,任期兩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公布上述任命時表示,李律仁在金融服務業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他對金發局的目標及運作有深入的了解。自金發局成立以來,他一直對金發局的工作作出重大貢獻,相信他將能帶領金發局繼續履行其使命,推動香港金融服務業的進一步發展。
劉怡翔亦向即將卸任主席的史美倫致意,衷心感謝她多年來對金發局的竭誠服務及出色領導,帶領金發局就加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的目標努力。
李律仁現職為大律師,一直主打金融相關案件,過往在不同的案件中,不時出任證監會的代表律師。他於1999年至2005年期間在證監會任職,曾與時任證監會副主席史美倫共事,並曾參與起草《證券及期貨條例》,在離開證監會前,出任該會的企業融資部總監。
除了有豐富的金融背景外,李律仁亦是金發局於2013年成立時,首批獲委任的成員,並於2015年及2017年先後兩次被再度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