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07-05 12:20
20歲本港女子潘曉穎,在台灣懷疑被殺害及棄屍的案件,同行男友被控2項盜竊及1項處理贓物罪,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男子被加控1項盜竊罪,同時呈上首3項控罪的修訂控罪。案件被押後至下月22日再提訊,被告無申請保釋,繼續還押候審。
主任裁判官錢禮詢問控方,被告自3月15日還押至今,為何仍未決定是否加控謀殺罪。控方解釋,於本月2日才收到台灣方面傳來的驗屍報告,仍需時決定下一步行動。裁判官將案件押後,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決定是否加控謀殺或其他罪名。
辯方則不反對押後案件,但指案件已押後多時,被告已準備好就現有控罪答辯。
此前控罪指,19歲男被告陳同佳今年2月兩次以女死者潘曉穎的信用卡,在鑽石山的提款機,提取合共1.85萬元;以及在3月13日,不誠實收取女死者的相機、智能電話及2萬元新台幣等贓物。
女死者潘曉穎今年2月與19歲男友陳同佳赴台灣旅遊共度情人節,隨後男友一人返回香港,潘曉穎失蹤。其後,台灣警方在捷運站附近草叢中尋獲一具女屍。據悉,有人將潘曉穎殺害後,用粉紅行李篋搭乘捷運棄屍草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