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3 00:00
警毆記者案列無法追查明報工會斥投訴課理據荒誕 促覆核
一名現已離職的《明報》記者在前年年初二旺角騷亂採訪期間遭警員襲擊,被多間傳媒拍得過程。該記者報警後轉介至投訴警察課,至上周收到回覆,稱其一項毆打及一項行為不當的投訴被列作「無法追查」,另一項毆打投訴列作「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監警會已同意警方調查結果。
明報職工協會發表聲明,指摘無法追查的理據荒誕,對結果感憤怒及強烈不滿,要求警方及監警會重新覆核決定。聲明指出,傳媒片段清晰拍到事發經過,質疑警方是否有心及全力找出涉事警員,還是以「放生」態度處理。
《明報》也發表聲明,對調查結果深感遺憾,嚴正要求警方應更徹底調查事件。事主回應傳媒表示,對分類難以理解亦不能接受,會要求覆核並考慮循法律途徑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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