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30 00:00
法治人 戴耀廷
依法、守法就是公義?
承續法治的其中一個傳統,我多年前就提出「以法達義」這概念,指法治下的法律,最重要的目的不是維持社會秩序,亦不止於限制政府的權力,還在於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在推動佔中的時候,公民抗命這概念在香港廣泛流傳,有人把「以法達義」與公民抗命結合起來,成為了「違法達義」。我因推動公民抗命,也被說成為「違法達義」的倡議者。
要讓「違法」先入為主
觀乎親共喉舌對我的批評,鮮有提及公民抗命,總會指我是鼓吹「違法達義」。「違法達義」是香港獨有的語言,意思其實與公民抗命是一樣,那為何親共喉舌只提「違法達義」而不用公民抗命呢?我相信這是與語言的正面或負面意思有關。
雖然在佔中前,公民抗命並不是港人常見的詞彙,但在學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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