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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6-28 11:23

武漢麵館殺人案 兇手一審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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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國的武漢「麵館殺人案」昨日作出一審宣判,行兇者胡姓男子故意殺人罪名成立,鑑於其為二級精神殘疾人士,加上有法定從輕情節,故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

事發於2017年2月18日,胡姓犯人在武昌火車站附近一炸醬麵館,與麵館老闆姚永勝發生口角,爭吵期間,胡姓男子持店內菜刀殺姚永勝,並將砍下的頭顱扔進垃圾桶。

案發後,兇手並未逃去,蹲在麵館門口前長達十多分鐘,身旁放着沾滿血跡的菜刀,稍後被趕到現場的警察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