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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18-06-21 15:55

金管局:機構用銀行存款等字眼有嚴謹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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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在《匯思》撰文表示,近日發現有個別從事虛擬商品交易的機構,其名稱或網頁内採用「銀行」一詞,或在描述其產品及服務時,提及接受「存款」等字眼,呼籲市民免被誤導。

阮國恒指出,香港在發牌和監管銀行經營方面都有嚴謹的法例規管,包括不能隨便使用「銀行」作為其名稱,或邀請公眾人士作出存款,以免誤導公眾。即使是銀行以外的行業,只要其名稱、域名、從事活動及產品申述等計劃採用「銀行」一詞,都要向金管局提出申請。

金管局在審批該等申請時,會慎重考慮有關名稱的使用及性質,會否令公眾誤以為申請人正在經營銀行或存款業務,才會批准有關申請。

他又指出,虛擬商品的價格隨時大上大落,呼籲市民小心留意有關的風險。此外,儘管一些虛擬商品交易機構,將存放在這些機構的款項形容為「存款」,但這些機構並非金管局認可的銀行,有關款項也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換言之,這些機構一旦倒閉,隨時追討無門。

阮國恒重申,金管局從未發行或認可虛擬商品相關投資項目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