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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00:00

行李門覆核前 機管局改保安例 覆檢才須同行同檢 修訂被指針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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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前年3月於香港機場大堂遺留行李,獲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批准由航空公司職員把行李帶入禁區。 國泰港龍航空公司職員羅美美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機管局決定違反旅客及其行李須「同行同檢」規定。 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審理,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一方申請把判詞涉及機場保安證供的部分保密,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航空安全,但遭法庭拒絕。申請人一方又質疑,機管局在本案開審前修訂《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條文,是欲避過覆核。 官拒機場證供保密 雙方完成陳詞後,法官周家明押後頒布書面裁決。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庭上指出,本案涉及機場保安安排的資料屬高度敏感,雙方律師在陳詞過程不應披露機場保安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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