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00:00
吳文遠洩廉署查案囚4月 官:明知故犯無悔意 純為提高知名度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因前年透過社交網絡及媒體,透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正接受廉署調查,較早時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成,案件昨判刑。裁判官鄭念慈稱,看不見吳文遠有悔意,最終判囚4個月,但批准他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吳文遠獲准保釋後在庭外明言,「我吳文遠係毫無悔意」,強調其舉報、披露均是有關公眾利益,會就定罪及刑期上訴到底。他指出,若政府、廉署在高官濫權違規等案件上可有限度向公眾交代,市民、政黨便毋須舉報或披露。
辯方表示,吳文遠明白今次定罪原因,作為政黨主席,日後參與公共事務時亦會以此為鑑;他亦願按感化官建議,履行20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認為符合判處社會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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