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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5-20 10:28

羅致光:調高安老院舍最低面積須顧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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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社會福利署去年6月成立了工作小組,當中有不同的持份者,一同檢視現時的《安老院實務守則》、《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一起探討需要改善的範疇及可行措施,讓居住於院舍人士能有尊嚴地生活。

在社會上及會議中,有建議將法定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由現時的6.5平方米最低標準,大幅上調至16平方米。羅致光指出,調整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是工作小組討論之一,但必須考慮周全,以免「好心做壞事」。

他指出,香港正面臨土地與人手兩大樽頸障礙,目前正在營運的院舍,入住率都非常高。截至去年8月底,津助院舍的全年平均入住率為95%,合約院舍受資助宿位為97%,私營買位院舍為91%,私營非買位院舍則為82%。如果調高現時法例最低人均面積的要求,宿位的數目便會下降。

以現時約4.2萬個非資助的私營護理安老院宿位計算,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提升至9.5平方米,宿位便減少15.8%,平均計算,使用率便會上升至97%,輪候時間不久便會與今天的津助護理安老院「不遑多讓」。

若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進一步提升至16平方米,宿位便減少45%,就算沒有安老院結業,最少有1.1萬長者要遷離安老院,以現時興建資助安老院的速度估計,最少要30多年才能應接到這些長者。

若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提升至9.5米,便少了443個資助宿位;若再提升至16平方米,更少了超過4000個資助宿位,平均計算,要興建多40間資助安老院才能填補這缺口。

羅致光提醒,標準應該是多少,大家便要平衡理想與實際的情況。社會各界都想為老人家謀福祉,但希望致力提升服務質素的同時,亦要顧及整體可行性,避免一些本是理想的建議,竟導致已失衡的供求更加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