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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5-17 11:18

張超雄倡僱主未履行復職令賠6倍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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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早上復會,繼續審議改善復職令安排的《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工黨張超雄提出修訂,建議如果僱主已聘用另一人替代被解僱的僱員,勞資審裁處考慮發出復職令是否切實可行時,要考慮僱主另聘人員是否有必要。又建議將僱主沒有履行復職令的賠償額,提升至6倍月薪,取消7.25萬元的賠償上限。

街工梁耀忠表示,審裁處發出復職令的門檻很高,商界不用擔心對公司運作構成很大障礙。他支持張超雄提出的修訂,認為不會被濫用,因為法庭會做裁決,期間僱主可提供證據反對復職令。

民建聯黃定光則反對張超雄的修訂,他指出,如果勞資雙方要對簿公堂,關係已經去到不能修復的地步,不應強行要僱主安排復職,質疑張超雄的修訂激化矛盾,破壞勞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