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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5-18 17:28

旺角騷亂案 梁天琦一項暴動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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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騷亂事件,時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及另外4人遭控暴動等罪,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天琦煽惑暴動罪不成立,另一項暴動罪名成立。

梁天琦被控裁定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而兩項暴動罪中,則一項於亞皆老街參與的暴動罪一致裁定罪成,另一項在砵蘭街參與的暴動罪則無法達成裁決。

至於同案的另外四名被告,只有盧建民一項暴動罪成立;李諾文暴動罪無法達成裁決;林傲軒非法集結罪一致裁定不成立,暴動罪則無法達成裁決;林倫慶被控3項暴動罪,一致裁定不成立。

法官前天完成引導陪審團,並呼籲陪審團要盡力達成一致,以8比1、7比2的大多數裁決才算有效。

梁天琦早前承認襲警罪,否認煽惑暴動罪和兩項暴動罪。另外四名被告,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否認暴動及非法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