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00:00
家庭醫學 何家銘醫生
接受求婚的勇氣
「我請在座各位見證,我願意嫁你為我合法丈夫,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荒。我承諾我將對你永遠忠誠。」結婚誓詞是莊嚴及有法律意義的,是根據《婚姻條例》所約束的,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直至永遠。所以,自從接受求婚的一刻,伴侶是需要相當的勇氣去作出決定,認定現在所愛的為終生伴侶,永遠愛護他,長相廝守。但當身體有疾病,並且有機會把疾病傳染給伴侶時,要讓大家關係再進一步,決定接受求婚與否實在十分困難。
人生總會有不同閱歷,不是所有情侶都互相一見鍾情,兩情相悅至結伴終身。人生中的每段關係,總有機會令人留下痛苦的記憶,甚至是永久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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