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05-15 12:18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一審獲判無罪,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可以罰款代替,案件仍可上訴。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遺憾判決結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徐巧芯稱,很擔心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英九案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是否已在法界造成寒蟬效應。
徐巧芯表示,任何台灣總統都不可能讓自己的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道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聯手關說司法個案事件。馬英九當時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判決未考慮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
她又稱,日後總統或行政院長面臨國家重大事件時,須置若罔聞,若無其事回家睡覺,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
徐巧芯表示,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運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