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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5-11 12:01

裁判官:梁游議員身份不能豁免刑事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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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以及3名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張子龍,被控前年在立法會參與非法集結,交替控罪為企圖強行進入,5人被判非法集結罪成,案件將押後至6月4日判刑。

裁判官王詩麗在判詞指出,梁游在案發當日是否仍擁有議員身份,無助於處理他們是否干犯控罪,因他們不論當日是否仍為立法會議員,若其行為涉及刑事罪行,便不能以議員身份獲豁免刑事罪責。另外3名助理亦不能以梁游仍為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而肆意衝擊保安人員防線。

王官認為,本案所指的衝擊行為屬一般罪行,與議會事務無關連,法庭在本案擁有司法管轄權,不違反「不干預原則」。

王官又指,法庭裁定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每名被告當時與另外4名被告集結在一起,雖各人角色、行為或有不同,但為共同目的聯合行事,而該行為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案中多名保安人員亦因而需要送院,遂裁定5名被告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