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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5-11 11:52

于歡殺辱母者案涉黑團體主犯判囚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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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轟動一時的于歡殺死辱母者案,涉案的黑社會團體主犯吳學占,今日在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今日一審宣判,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趙榮榮、李忠等9人20年至2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40萬元(人民幣‧下同)至6萬元不等的罰金。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博等5人2年2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根據事實、證據和相關法律規定,部分予以支持。被告人吳學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等,依法追繳、沒收。

案件源於2016年4月,吳學占等人向女企業家蘇銀霞追債,多次騷擾蘇銀霞,並對她進行辱罵、毆打。蘇銀霞的兒子于歡不忍目睹母親受辱,用水果刀捅傷杜志浩等4名追債人員,導致杜志浩死亡,另外2人重傷,1人輕傷。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屬防衞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