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00:00
周庭稱DQ前無機會答辯提呈請質疑選舉主任違立會例
香港眾志周庭今年初被選舉主任裁定參加3月立法會補選的提名無效,她昨天正式入稟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理據之一是選舉主任作出裁定前,未有給予周庭合理機會答辯,違反《立法會條例》。周庭坦言,難以預計呈請的結果及勝算,但指其個案與陳浩天案性質不同,她被取消參選資格亦非單一事件,要在制度內還她和香港人一個公道。
勝出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的區諾軒回應稱,尊重及理解周庭的決定,但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再評論補選結果;另參考同是提出選舉呈請的陳浩天需時約一年半才有裁決,梁天琦更仍未排期審理,相信周庭案距離審議尚有很長時間,而自己的任期只有兩年半,會否影響其議席仍言之尚早。
不合理限制選舉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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