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5 00:00
「向下炒」集資7月起規限 供配股禁一年攤薄25%以上
港交所(00388)去年建議限制具高度攤薄效應的集資活動,周五發表諮詢總結,修訂後的《上市規則》將於7月3日生效。此後禁止12個月內單次或累計攤薄25%以上、欠商業理據的供股、配股等「向下炒」集資活動,只在公司財困等特殊情況下獲豁免。建議原本考慮禁止包括大股東或主要股東等非證監會持牌人擔任供配股的包銷商,包括長和(00001)、太古(00019)等公司均表反對,指股東擔任包銷合理。最後版本的《上市規則》准許,在提供補償安排和遵守關連交易規定下,大股東或主要股東可以包銷。
公司上市後的常見集資活動有供股、配股或公開招股等。若小股東不參與供股,其供股權本身可放售。但若是以公開招股(Op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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