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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5-03 11:41

林鄭:沒有責任維護任何既得利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出席答問大會,回應議員有關土地供應問題時表示,在她的施政內,沒有「既得利益」四字,只有公共利益,所以不用擔心她有沒有魄力、誠意和決心,她沒有責任要維護任何既得利益。

她表示,她在競選行政長官過程中,沒有欠過一個人,如果真的有虧欠,是虧欠選舉團隊日以繼夜努力去勝出這場選舉,如有任何議員擔心她欠別人東西,將來會在其他地方出現,可以放心,如有任何懷疑可親自向她求證。

另外,林鄭月娥稱,注意到有議員批評政府「沒膽郁權貴」,否則行使《收回土地條例》的「尚方寶劍」就能收回土地。她指出,《基本法》有法例保障私有產權,必定要平衡公共用途。

林鄭月娥稱,即使自己「好有膽」,明天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土地擁用人可以申請司法覆核告政府,一場官司可打好長時間。

她以舊灣仔警署活化的改劃過程作例子,有發展商不滿城規會改劃時,在大綱圖中侵犯私有產權,「一拖就八、九年」,至今亦不能出售作商業用途,她反問議員,是否想見到新界的土地都面臨漫長司法程序,不能釋放。

林鄭月娥又稱,專責小組的方案是讓私人發展商的土地能有效釋放,以滿足社會需求,強調方案不是幫私人發展商發展,她反問若未開始商討,就說是輸送利益、官商勾結、向權貴跪低,對用心施政的政府官員是否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