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00:00
旺角暴動案10被告全罪成法官指貪玩掟磚非抗辯理由
前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大型騷亂,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在一宗涉及10人的案件中,繼被告吳挺愷較早時承認控罪後,其餘9人昨天亦被裁定暴動及刑事損壞等罪名成立。數名被告均在警誡供詞聲稱,案發當晚只是「貪得意」才參與掟磚,法官郭偉健一再強調貪玩並非抗辯理由;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眾被告須還押候判。
案件經歷四度押後,郭官昨終於頒下長達382頁判詞,明言當晚眾被告掟磚頭雜物行為破壞社會安寧,促進暴動的進行及持續發生;絕大部分被告懷有目的,向當時在旺角區合法執行職務的警員使用非法暴力。
郭官以多項特徵辨認案中被告,包括指首被告莫嘉濤當晚的外套、褲、鞋、頸巾、眼鏡、黑布蒙面及身形,與案發片段中的人士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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