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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8-04-27 05:00

曹偉邦

MPF置業原則上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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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樓價節節上升,「窮人恩物」也動輒數百萬元,令許多有意置業的小市民望而生嘆。為了回應市民的迫切置業需求,積金局正研究容許僱員在退休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用途的建議。市場對放寬強積金置業的建議向來正反兩立,筆者也想趁此機會與大家討論一下其可行性。

物業是退休保障之一

對於放寬強積金置業的建議,社會上最大的反對理由是認為方案或會蠶食打工仔的退休保障,違背強積金的原意。不過,筆者認為將強積金用於置業用途,一樣可為市民提供退休保障。一是因為打工仔在退休後仍然會有住屋需求,假如有已還清按揭貸款自置物業,就可以減少租金開支,退休儲蓄也可以相應調低。

二是「磚頭」是固定資產,具有儲蓄及升值潛力,假如退休後申請逆按揭,更可享有穩定的現金流,支持退休生活。截至2017年,安老按揭累計共錄得2317宗申請,按年升48.9%,反映愈來愈多港人認同及採取逆按揭的方案,增強退休保障。

建立更正面MPF形象

另外,也有人認為香港打工仔強積金賬戶平均結餘約20萬元,相比起現時「天價」樓市,即使傾盡賬戶所有也只是杯水車薪,幫助委實有限。有人更擔心放寬強積金置業會令樓價「火上加油」,徒加上車的難度。

不過,刻下市民最難的是籌集首期。筆者認為,強積金對於只差少許首期金額就能上樓的人,絕對是一大支持,而且可以縮短儲首期的時間。再者,若然可以動用強積金買樓,相信定可受到打工仔的歡迎,不只有助建立更正面的強積金形象,亦是一大誘因驅使他們積極管理賬戶,以爭取更好的基金回報;再往前一步,或有些成員願意接受更高的供款比例,或是進行自願性供款。這樣既有助解決住屋需求,也可以提高退休保障,可說是雙贏之舉。

須設提取及轉售限制

然而,為了確保強積金用得其所,並避免因大量資金湧向樓市,從而令樓價火上加油,政府及積金局應該設下一些限制,以及要有相應的行政安排的配合,例如提取方案只適用於首次上車及自住用途、一生人僅可用一次等。另外,為免成員用盡供款買樓而忽略退休保障,也應設下提取百分比或金額上限。最後,假如成員日後需要轉售該物業,其所獲利潤需重投強積金賬戶,以確保資產仍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

當然,樓市會有上落周期,物業在跌市時隨時有機會變成負資產,因此提取強積金置業會有一定風險,因此即使有關方面對提取強積金置業「開綠燈」,成員在作出決定前必先經過審慎考慮,更要量力而為,切勿只顧上車而忽略日後的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