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00:00
曾蔭權律師指原審官誤導陪審團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初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服刑約兩個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昨天就其定罪、刑期申請上訴許可。曾蔭權一方質疑,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並未清晰就控罪的嚴重性,以及曾蔭權是否明知故犯等元素給予足夠指引。聆訊今續。
曾蔭權昨由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為代表,她明言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因行為失當有3項元素,包括知悉涉及個人利益但不申報、行為偏離職責,以及明知會對公眾利益有所損害;當中,被告必須是明知故犯而非漏報,但原審法官並未向陪審團清楚指明此點。
Montgomery續稱,曾蔭權被控的另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控罪,兩度審理均無法達成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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