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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4-25 15:31

劉怡翔:滿18歲合資格學生共獲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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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財政預算案後,再公布補漏拾遺安排,向年滿18歲,無擁有物業或領取綜援,今年沒繳交薪俸稅的市民,發放4000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早前就相關措施詳情提出書面質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書面回覆指出,向有需要學生發放2000元津貼措施,不會影響申領4000元的資格,即年滿18歲合資格學生,將可分別申請兩筆資助,最多共獲派6000元。

劉怡翔表示,共同擁有物業人士須就派4000元共享計劃,分別提出申請,共同擁有物業業主各自可獲發放的款額,將為4000元,扣除申請人各自申報並按比例攤分的差餉寬減及薪俸稅退稅後的餘額。

他又稱,任何擁有非自住用途物業人士,都不符合申領4000元資格,強調制定共享計劃須考慮善用公帑,確保有針對性地與市民分享年度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