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 | 2018-04-09 08:30
余錦雄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開始展開,以及香港人可以透過高鐵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橋等交通,變得更方便來往內地各城市,將來選擇在大灣區內生活、工作或創業的香港人一定會愈來愈多。而當中香港人才在大灣區的發展與配套是需要重點關注與討論。
首先,居住問題會是最優先解決,因為要在大灣區內生活,置業會成為普遍的想法。但在現今法規下,香港人在內地購買房屋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由於要控制樓價上升,內地的置業政策開始收緊。不單內地市民,香港人也一樣面對限制的問題,例如大灣區內地城市,不管是廣州、珠海或其他,港人在內的非戶籍居民要置業,就需要在購買前5年在當地城市繳納稅項或社保,並不得以補繳方式來置業。單此一條,置業的想法可能要推遲5年,大大限制港人置業的意欲。按揭亦是一個困難。因為有部分內地城市的銀行並不准許港人做按揭貸款,這就造成了港人在內地城市置業的另一難關。
因此,如果可以放寬限購的政策,並且可以准許港人以香港的銀行作按揭貸款之用,就可以使港人更容易在大灣區內置業,也可以間接令香港一直以來緊張的房屋需求得到放鬆。
除了置業問題,另一個需要關注就是就業證。
港人若到內地工作,就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就業證,雖說申請就業證並不是很繁複,但十分需時。內地企業在急於用人之際,可能等不了幾個月,被迫放棄聘請合適的港人。因此,為了令港人更容易被內地企業採用和吸引更多香港人才到大灣區就業,取消就業證會是其中一個需要考慮的項目。
另外,社會保險和兩地稅務的安排也是需要關注的問題。
內地的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部分。基本上,在內地就業的人士都需要購買。即使是港人在內地就業也需要購買,但由於所需要的費用遠比香港的強積金高,加上內地部分城市並未有為以港人作對像的目的而對社保作出調整,所以為了令將來會在大灣區工作的港人可以更安心,應設立以在內地就業的港人為主要對像的社保計劃。
稅務方面,兩地也需要有相關的對應。
香港人在內地一年內居住超過183天,就需要每月繳交5%至45%的所得稅。而同時也需要向香港稅局繳交薪俸稅,即使可以申請豁免,還是會造成部分在內地就業的港人稅務繁重的問題。因此,為了更便利港人和更吸引香港人才到大灣區工作,兩地的稅務問題應作出相關調整。
由於大灣區的發展使香港和內地比以前更多接觸和交流,因此這些都是會碰到及要處理的問題。現時應開始考慮相關對應方案,以使各地人才可以互相配合交流,促進各地的發展。
余錦雄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