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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8-03-30 10:41

人社部: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險基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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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社部和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人民日報》引述「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存在着保障水平較低、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尚未健全、繳費激勵約束機制不強等問題。

意見稱,接下來要完善待遇確定機制,根據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

各地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地方負擔。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通知又要求,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