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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3-23 21:59

新來港及暫離港人符合獲派錢資格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財政預算案》補漏方案,符合指定條件的市民可獲派4000元,包括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通常居港的人士;沒有在港持有物業;沒有領取綜援、生果金、高齡及傷殘津貼等。

港台引述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稱,非永久性居民和新來港人士,符合資格便可申請。若申請人因個別原因暫時離港,例如升學及工作,並預期會返回香港生活,有關申請人亦符合資格。

不過,來港工作、求學、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以訪客身份來港人士,均不符合資格。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稱,爭取明年2月開始接受申請,並會盡量縮短處理申請時間,以盡早發放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