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經 | 2018-03-19 16:42
新加坡金管局(MAS)公布,對渣打新加坡及渣打信託(新加坡),分別處以520萬元(新加坡元‧下同)及120萬元的罰款。
新加坡金管局稱,處罰上述兩家機構是因為其違反當地反洗錢及恐怖融資的法案。
違規事件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發生,來自渣打新加坡的信託客戶,把資金由渣打信託(根西島)轉至渣打信託(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