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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00:00

業界倡財匯局擴大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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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將在明天進行第二次草案委員會會議。證監會、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建議改革後的財匯局應擴大職權範圍,至審閱所有核數師為上市公司發出的審計文件。投資基金公會則認為,投資者負擔新財匯局50%開支太多,消委會亦要求財匯局定時報告財務開支。 宜涵蓋上市公司審計文件 上市公司核數師監管改革討論多年,日後上市公司的核數師的監管權力將由會計師公會業內監管,改由財務匯報局獨立監管,《條例草案》終在今年1月刊憲。原文中新的財匯局權限將是限於審核上市公司年報、上市文件,以及《上市規則》要求由核數師審閱的反收購文件、非常重大收購(VSA)文件。 證監會指出,若重要的上市公司文件(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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