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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00:00

復職令修例草案 勞資討論無共識

原定1月底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的《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復職令草案),事前因工黨議員張超雄提出修正案,草案突遭政府撤回,交還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委員會昨商討2小時,惟勞資雙方未能就修正案達成共識,但接受原方案重新交付立法會審議。 經多年協議達成的復職令草案,指如僱員受無理解僱,法庭毋須獲僱主同意下可頒令復職,如遭反對則須賠償員工3個月月薪,上限為7.25萬元;修正案則建議取消上限,並改為賠償6個月月薪。 商界憂撤賠償上限遭濫用 資方代表、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解釋,原方案已經商界長時間討論,如取消上限擔心會出現濫用情況,僱主亦無辦法估計日後的營商成本。他表示,期望可盡快通過已達成共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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