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00:00
國地兩稅改制
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引起各界廣泛關注。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在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中國將會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各省份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中國以前只有一個稅收徵管系統,中央稅收主要靠地方稅務局徵收。1994年國務院財稅體制改革通過設立兩套稅務機構,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穩定的稅基,改變中央向地方要錢的被動局面。國稅機構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負責徵收地方稅。
但分稅制也使納稅、徵稅成本增加。上海交通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憲向內地觀察者網表示,中央和地方之間存在的只是稅收收入分享主體的區別,目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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