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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0 00:00

黃仁龍籲法律內爭取公義勉學生尊重他人 抗爭勿越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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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大學生抗爭意識高漲,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周五出席浸大校慶酒會致辭時罕有提到,任何真正關心公義、公平和平等的人,必努力嘗試尊重其他人的權利,而非沉浸於個人權利或理想。他呼籲年輕人在法律內而非法律外爭取公義,「歷史上只有很少人能夠說自己別無選擇,只能違法達義。」 黃仁龍在接近15分鐘致詞中表示,今天尤其年輕人的文化特色是強調滿足個人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是表達自由。他不點名引述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說,表達自由是「人權之基、人性之本、真理之母」,也是香港的法治基礎,「表達自由是權利,對表達自由的限制是例外(exception),必須有法律根據。」 文明行為是現代社會標準 惟黃仁龍指出,自由有潛力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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