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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18-03-09 11:54

蔡志明入稟向曹貴子追債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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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大王」蔡志明入稟高院,指曹貴子違反貸款協議,要求曹貴子償還3億元貸款及900萬元未償還利息,以及利息和成本等。

入稟狀指出,被告曹貴子於2016年7月向蔡志明借貸3億元,雙方於2016年8月訂立貸款協議。據協議,蔡志明同意透過兩間公司向曹貴子分別借出2億元及1億元貸款,年期1年,年利率12厘,相當於每月支付300萬元利息。

曹貴子合共支付了9期利息,但去年5月至7月的最後三期利息未有支付。蔡志明一方曾多番要求曹貴子還款未果,故興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