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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經 | 2018-03-09 09:53

法官裁雷曼為按證訴訟 須賠償18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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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院法官裁定,雷曼兄弟的破產信託要賠償23.8億美元(185.64億港元),作為該公司在2008年破產前銷售按揭證券,導致他人蒙受損失行為的賠償。

破產法院法官Shelley Chapman經過22天聆訊後頒下判詞,就該宗糾纒多年的訴訟劃上句號。賠償額遠低於提出申索的部分對沖基金所要求的114億美元,而與信託人代表律師提出的數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