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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3-07 16:00

黃仁龍:到庭旁聽支持曾蔭權屬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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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判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下令曾蔭權須支付控方初審的三分之一訟費,涉款料約500萬元,並指案件在審訊期間,留意到曾蔭權的公關帶不同名人到庭,目的是影響陪審團。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法官所言與事實不符,強調兩次到庭旁聽,是其自發的決定。

黃仁龍指出,到庭旁聽是作為曾蔭權前同事和朋友,亦希望給予他和太太鼓勵和精神上的支持。

他又稱,自己只是和被告家人一同坐在庭內專用地區,否認判詞所指,自己是被公關公司或顧問安排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