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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經 | 2018-02-27 09:45

歐盟傳向科網巨企徵最多5%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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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傳有意向多間科網巨擘徵收最多5%的新稅項。

路透引述歐盟委員會文件指出,當局計劃要求大型科網公司,按照用戶所在的地區,而並非其總部所在處,徵收1%至5%的收入,作為「數碼稅」。新措施主要是避免科網公司借在愛爾蘭、盧森堡等低稅收國家設立總部,以減少繳交稅款。

據悉,新稅項會適用於全球收入每年超過7.5億歐羅(約72.37億港元),以及在歐盟數碼相關收入每年至少達1000萬歐羅(約9649.5億港元)的公司。

文件點名提及在網上銷售廣告的公司,例如谷歌(Google)、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以及提供網絡推廣服務,如亞馬遜、Uber和Airbnb都需要繳納新稅;但提供資訊科技、雲服務或網上媒體,如Netflix等則不納入新稅稅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