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 | 2018-02-28 08:30
張聖典
填海計劃多年來爭議聲音不斷。在1997年的《保護海港條例》清楚列明「海港須作為香港人的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而受到保護和保存」。維多利亞港作為香港珍貴的天然及公共財產自此受到法律保障。
保護海港協會於2003年引用條例,就中環灣仔繞道填海工程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其後政府被判敗訴。在《保護海港條例》的監管下,填海須證明具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才可進行。填海工程在屢受挑戰之下,變得難以開展。數字顯示,1985年至2000年期間,香港由填海製造的土地面積達3000公頃。而在2000年至2015年期間,則下降至只有690公頃,減幅達77%。
截至2016年,香港透過填海取得的土地約達70平方公里,佔全港已發展土地面積約四分一。其中容納了全港約三成人口和七成商業活動。當中的大型發展項目包括香港國際機場、西九龍文化區,以及目前包括將軍澳、沙田、荃灣、大埔、屯門及東涌在內六個新市鎮。
填海造地是香港獲得發展用地的重要來源無庸置疑,對支持香港的社會經濟發展起着關鍵作用。近年住屋問題成為困擾市民的主要民生問題之一,充足的公私營住宅供應有助紓緩問題;然而,住宅供應由哪些土地供應而來?故此,填海造地作為增加土地供應的可考慮方案,理應受到充分探討。
目前東涌新市鎮的填海工程,以新技術達致發展及保育並重,將使用較環保的「深層水泥拌合法」進行,這種非浚挖方法可以減低工程產生的淤泥對附近水質造成的污染。並從在海洋保育方面素有研究的先進國家引入生態海岸線設計,重塑填海地旁的自然生態系統。
是次填海計劃將開拓約130公頃發展用地,希望市民能感受到其中得益,並支持政府未來填海造地的工作。
張聖典
普縉集團企業發展部總監(估值及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