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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8-02-23 20:15

中證監:借殼上市遭否決 重組上市須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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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IPO被否企業作為標的資產參與上市公司重組交易的相關問題與解答》,證監會將區分交易類型,對標的資產曾申報IPO被否決的重組專案加強監管。

對於重組上市類交易(俗稱借殼上市),問答明確企業在IPO被否決後至少應運行3年,才可籌劃重組上市。

至於不構成重組上市的其他重組交易,證監會將加強訊息披露監管,重點關注IPO被否決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資料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及原因等情況。

根據該問答,證監會還將統籌滬深證券交易所、證監局,通過詢問、實地核查等措施,加強監管,切實促進上市公司品質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