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1 00:00
政府倡放寬跨媒體擁有權諮詢修例准電視持牌人經營報刊
政府終於為傳統廣播業拆牆鬆綁,昨日宣布就《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第一階段檢討提出的建議,展開為期3個月公眾諮詢,其中最大的改動是修改跨媒體擁有權限制,收窄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的範圍至免費電視、收費電視及聲音廣播持牌人3類;換言之,上述牌照持有人雖只可同時持有其中一個牌照,但有望同時經營報刊。
邱騰華:為市場拆牆鬆綁
對於放寬跨媒體擁有權會否造成壟斷及意見單一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正因為不想形成壟斷,所以免費電視、收費電視、聲音廣播維持不放寬跨媒體擁有權。而其他放寬則不會造成壟斷,例如報刊市場競爭大,目前已登記實體及網上報刊有69份,每日發行的也不下於十幾二十份,不擔心會釀成意見單 ...
(節錄)全文共127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