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02-13 16:16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2016年報名參選立法會,被選舉主任以不擁護《基本法》為由,取消參選資格,陳浩天其後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法庭宣告選舉無效。高院今頒下判詞,裁定陳浩天選舉呈請敗訴。
選舉主任當時書面通知陳浩天,稱留意到他報名後在社交平台發布的競選政綱及發言,仍支持「港獨」及廢除《基本法》,認為他在法律上沒有作出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