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18-02-12 19:21
新華社發文指,虛擬貨幣交易禁令應該升級,並實施穿透式監管。
文章表示,根據現有監管政策,任何場景下各種場內外代幣融資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進行人民幣與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直接交易,也不允許平台以中介形式,進行撮合交易。當前,監管層應當更深刻認識虛擬貨幣有跨境、跨領域流動的特點,提高監管規範的法律效力層級。
文章指出,內地有必要加強賬戶監管和外滙監管,實施穿透式監管,也可考慮建立黑名單制度,無論其營運主體和主要負責人國籍如何,都將其主體和相關責任人列入黑名單,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後在境內開展活動、從事相關金融業務。
對目前ICO項目轉移到國外的現象,相關監管部門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以規制,防止敏感數據流失,防範跨境犯罪風險,維護金融消費者利益、金融穩定和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