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18-02-09 14:38
上海市七部門聯合發布《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辦法》指,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5給予本市財政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且發動機排量不大於1.6升,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3給予本市財政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