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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2-02 15:12

網信辦要求微博用戶日誌保存最少半年

國家網信辦公布《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新規定共18條,包括微博客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真實身份訊息認證、分級分類管理、闢謠機制、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及行政管理等條款。其中第16條規定,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微博客服務使用者日誌訊息,保存時間不少於6個月。新規定自3月20日起施行。

《規定》強調,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訊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和防範措施,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

《規定》提出,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新聞媒體等組織機構,對所開設的前台實名認證賬號發布的訊息內容及其跟帖評論負有管理責任。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提供管理權限等必要支持。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強調,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和義務,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監督,積極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