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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2-01 10:44

立會二讀通過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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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早上復會,二讀通過有關修訂《僱傭條例》及 《職業介紹所規例》的條例草案。

政府建議加重職業介紹所濫收求職者佣金的刑罰,最高罰款由現時的5萬元,增至35萬元及監禁3年,並擴大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的適用範圍,至持牌人之外包括管理層在內的人士。

政府接納法案委員會的意見,提出修正案,建議將檢控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及濫收佣金罪行的時效限制,由半年延長至罪行發生後12個月內,希望受屈的求職者,有足夠時間提出投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加強規管職業介紹所,可保障求職者的權利,特別是外傭,亦有助提高介紹所的質素,當局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的工作。

工黨張超雄建議將時限進一步延長至兩年,稱有職業介紹所跨國剝削外傭,濫收佣金情況嚴重,但近年檢控數字,每年只有幾宗,認為延長時限可以幫助檢控。

羅致光認為,建議有違鼓勵受屈求職者盡早投訴的原意,相關證據亦會隨時間流逝,證人的記憶也會流逝而變得模糊,不利取證。

民建聯黃定光亦反對張超雄的修訂,認為有關的修訂未經法案委員會討論,亦未徵詢業界,違反程序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