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8-01-29 00:00

警集會爆粗 盧偉聰撐需渠道發洩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周六出席電台節目,被問到在「七警案」審結後,有警員在撐警集會中公開講粗口會否被紀律處分。盧偉聰強調,當時情況屬「內部會議」,與警員在執勤時向市民講粗口不同。他重申,警員需要宣洩情緒渠道,「如果我㩒住佢哋,對整個警隊運作,甚至香港治安環境都無好處。」 盧偉聰表示,警隊在過去數年面對不少大挑戰、大困難,而有關事件只是幾萬名警察中有一位講粗口,是「內部會議的事」,而非正在執行職務時發生。他稱,警員也有情緒,需要給他們渠道發洩。 訂立辱警罪合理合法 盧偉聰指出,過去幾年社會紛爭大,例如違法佔中、旺角暴動,警察的職責是維護治安,卻反而成為磨心,警務人員心情有起伏波動屬正常。 至於警員爭取 ...

(節錄)全文共476字